加州目前正在拟议一项新的法案,使得大型企业员工每周的工作时间缩短到32小时。名为AB 2932的法案正在经过州立法机构的审议,法案将员工人数超过500人公司的工作周定义从40个小时更改为32个小时,但一个完整的工作日仍将保持在8个小时。该法案将要求为每周工作超过四天的员工支付加班费。根据国会议员[马克高野]的说法,这将相当于为员工增加10%的工资。目前,一些已经开始测试四天工作制的企业表示,这样的工作时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效益。有研究显示,美国雇员每年的工作时间名列世界前茅,而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,美国民众在个人护理和休闲上花费的时间也更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