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年的H1B申请,始于四月递交,正式开始于十月或之后。在这六个月或者更久的时间里,宋和孟律师事务所经常会收到一些刚毕业学生的提问,集中在对于手头H1B工作不满意,但是又不舍得放弃H1B的身份,于是左右为难,寻求建议。这个情况,也时常发生在已经获得了H1B的雇员身上。在这个过程中,孟小洁律师发现,一些常见的对于H1B身份的误解,可能加深了这部分学生的选择困难。
孟小洁律师借本文,结合法律规定及从业观察,跟大家聊一聊这种情况下,如果做出最合适自己的选择。
下面这个知乎提问,非常典型地代表了这一类型的情况,我们可以以此为例探讨一下。
“我在美国本科读传媒类专业,刚毕业一年。在一家小型美国公司工作,老板帮我抽签。一开始很感谢这次机会,但从今年二月开始就逐渐难以忍受这个公司,从工作内容,环境,到上司都觉得和我想要的太不一样。老板经常给施压,主管懒惰喜欢推卸责任,客户咄咄逼人,和美国同事也玩不到一起去。两个和我关系好的同事都因为各种原因离职了,现在我在公司都一个人,晚上还经常被客户的邮件骚扰。没什么发展前景。感觉压力很大,我敏感较真的性格很不适合这份工作。本来觉得抽不上签,打算理直气壮地辞职回国工作,感觉传媒专业在国内找工作稍微比美国容易一点。但万万没想到抽中了,有种一下子加刑了的感觉。别人的幸运成了我的负担。换工作也得等到11月,而且专业原因还不一定有什么好公司,毕竟可以帮你申请签证的娱乐公司很少。想回国,但下不定决心放弃难得的签证。留下,又觉得每一天都好难熬,喘不过气,半年看着短但对现在的我来说实在是太久了。也不想天天混日子。好纠结,美国,对我来说不知道值不值得。恳求大家的意见。杠精吐槽的就免了。” (https://www.zhihu.com/question/324416403)
抽上H1B和获得H1B,分别意味着什么?
在进入正式讨论以前,这里首先说明一下抽上H1B和获得H1B的不同,以及获得H1B意味着什么:是否意味着就要继续留在该公司直到获得绿卡?如果离开美国,是否意味着所做的一切都白费了?
抽签并不是H1B申请的必然步骤。但是,近些年由于申请窗口一开放,申请数目就远高于H1B年度名额,所以移民局会选择在四月的前五个工作日内收到的案件中,随机抽签决定哪些案件继续审理,哪些案件直接退回。这也就意味着,H1B抽签抽上,仅仅意味着案件开始被审理,并不意味着申请已经通过。抽签抽中只是第一步。关于抽签的更多介绍,可以参考孟小洁律师事务所之前的文章《H1B抽签结果开始揭晓,你抽中了没?》。
那么H1B抽签抽上后,审理通过的概率是多少呢?一个案件是否能通过,和案件的具体情况相关,孟小洁律师一直认为,泛泛谈论总体通过率意义不大。但是,鉴于目前的美国政治环境,给大家了解下目前的趋势,也许有些助益。根据美国移民局自己发布的数据,在2016年以前,H1B的通过率,总体保持在90%以上。这是所有的H1B,包括了各行各业的岗位,也包括了不同大小的企业。而这个数据,在川普总统上任后,由于行政命令的影响,持续走低,截止到2019年初发布的数据,已经跌到68%左右,批准率下跌了20%左右。当然,还是那句话,每个案件的情况不同,公司的情况、职位的情况、材料准备的情况、个人的运气,都会影响案件审批。但是,至少这些数据可以反映的一点是,获得H1B审核通过,比以前而言,更难一些。(https://nfap.com/wp-content/uploads/2019/04/H-1B-Denial-Rates-Past-and-Present.NFAP-Policy-Brief.April-2019.pdf)
假设题主的H1B非常顺利地通过,那么获得了H1B身份,是否就意味着只能给这家公司工作了呢?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分开来看待,首先,H1B身份期间,只能给H1B雇主工作,这是对的。但是,这并不意味着,获得H1B身份后,不能够让新的雇主再给同一个H1B雇员递交新的H1B申请。这里牵涉到的是关于H1B身份期间换雇主的知识,详情可以参考,《H1B换工作不可不知的那些事儿》。最重要的信息是,H1B期间换雇主的申请,不受名额限制、不需要抽签、递交申请时间不受限制、开始时间不受限制,这些都是优势。
当然,也有人可能会像题主那样担心,虽然H1B身份期间可以换雇主,但是让新雇主支持H1B的申请也并不容易。这话没有错,但是容易与否是一个相对的概念。如果和美国公民或者绿卡身份相比,H1B身份换工作肯定没有那么容易;但是和那些还没有获得H1B身份需要雇主帮助H1B抽签的人而言,已经有H1B身份的人,还是有优势的。
题主也可能会想,从H1B到绿卡听说也要好多年的时间,这中间怎么整呢?具体的详情这里不展开,如果感兴趣,可以参考《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,就是陪你从H1B走到绿卡》。一个重要的数字是:H1B在不启动绿卡申请的前提下,最长可以持有6年。所以即使题主不考虑申请绿卡,凭借H1B身份的6年也有足够的时间在美国进行职业上的探索,从而最后决定去留。如果启动绿卡申请,申请绿卡期间换雇主的潜在影响,可以参考《总统交接之际,职业移民收获政策大礼包》一文中的“漫漫排期路,是绿卡优先还是工作优先”部分。
如果不换雇主,而选择回国,那么H1B名额还能保留吗?一旦题主的H1B正式生效(即至少十月以后),那么题主的H1B名额就保留了。只要6年的H1B身份时间没有用完,那么以后也可以继续使用。使用的方式和H1B换雇主类似,需要新雇主提交H1B,也同样是不受名额限制、不需要抽签、递交申请时间不受限制、开始时间不受限制。
综上,如果题主的H1B顺利通过,那么题主获得了一个在美国继续探索职业发展的可能性,也为回国后再次回到美国保留了可能性。在目前工作不理想的情况下,这是题主获得H1B的最大意义,但是一切的成立前提是,H1B不仅抽上,而且通过。
决定去留,现在是否为时过早?
在留学美国的人群中,有一个长盛不衰、历久弥新的讨论主题:归不归。
留学后,纠结是否要海归的顶峰,一般集中在两个时间点:一个是刚毕业的时候,就像所有刚毕业的学生一样,雄心满满,感觉哪里都是大好前程等待自己,面对未知的一切充满希冀,不想放弃任何的可能;另一个是毕业后若干年,具体的年数,同何时获得在美身份、个人志向、以及触及职业瓶颈的时间密切相关,主要源于对于美国安逸生活产生厌倦,类似于“中年危机”。
上面的题主,从年龄和状态而言,显然更接近第一种类型。但是,第一种类型的典型情况是,接近毕业或者刚毕业,中美两边工作都还没着落,犹豫去哪里找工作;或者已经分别收到了来自中美两边的工作offer,纠结究竟接受哪里的offer。总之,中美两边的工作offer情况对等。题主的问题中提到“感觉传媒专业在国内找工作稍微比美国容易一点”,应该并不是已经在国内找好工作的状态,而当下题主已经开始在美国公司上班。所以,题主目前的情况并不是两边对等的情况,而是美国已经有工作,而国内尚没有工作的状态;是想要换工作,但是还没有找好下家的状态。
所以仔细来看,这其实并不完全是一个关于留美身份的问题,很大程度上也是一个要不要裸辞的问题。
关于是否要裸辞的讨论,这里就不展开了。主流意见是:不要裸辞。一般被大家认可的例外是,除非现有的工作环境已经到了忍无可忍高度影响身心健康,再不离开就要抑郁的程度。
如果十分倾向裸辞,一般要考虑的是经济因素以及再就业的难度。目前大部分留学生维持生活的经济因素一般都不是问题,那么接下来就是再就业难度了。由于题主只是刚刚抽上了H1B,还需要将近半年的时间来等待H1B正式生效,所以目前阶段放弃H1B,基本上就几乎等于放弃了此后在美国再就业的可能(也不是绝对的,或许回国后被跨国公司派到美国也未可知)。至于回国就业,国内的就业难度是否真如题主自己预料的那么乐观,那就需要看题主自身情况了。
也许题主会想,不裸辞怎么找国内的工作呢?实际是还真不少。笔者亲眼目睹了处在不同身份阶段的人,获得国内工作机会后,辞去美国工作回国发展的,包括:OPT身份期间的、H1B身份的,绿卡申请到一半的H1B,也包括已经获得绿卡的。总之,人在美国并不是申请国内工作的绝对阻碍。如果题主还没有尝试,那么可以尝试一下;如果发现这很困难,那只能证明一件事情,就是国内符合题主期待的就业机会,并不是想象中那么容易获得。
所以,从不要裸辞的角度而言,非常推荐题主尝试找找市场上其他的就业机会,一方面找工作的难易程度这件事,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;另一方面,分散注意力也有助于题主度过接下来的半年时间。
再者,找工作也需要时间,找其他的美国雇主也不是H1B一生效就可以找到的。利用这段在美时间,多多参加行业交流,认识不同的人,一方面为自己换工作打开局面,一方面也加深自己对美国该行业的认知。毕竟,想要回国,买张机票挥一挥衣袖就可以做到的。既然人已经在美国,那就好好利用这段时间。
从不要裸辞的角度理解要不要海归这件事情很重要。否则,如果不厘清这个思路,哪怕获得了H1B身份,题主仍然可能会纠结这件事情。但是如果有现实的两个offer摆在眼前,一般会容易选很多。
据笔者观察,已经留在美国工作的人中,长期纠结要不要海归的人,一般是还没有获得国内offer、或者还没有开始着手在国内找工作的人。拿到offer的人也会纠结,但是由于offer不等人,所以他们不会也不能纠结很久。
选择这门课,躲是躲不过的
题主的一句话很有意思,“本来觉得抽不上签,打算理直气壮地辞职回国工作”。题主的这个想法并不是个例,不少人都会有这样“逃避选择”的倾向,因为选择就意味着承担后果和责任。
“后果”和“责任”听起来就好承重,所以能躲就躲也是自然倾向。但是,现实是,人的一生不可能不做选择。相反,人的一生就是自己一系列选择形成的。越早锻炼这个能力,越善于做选择。因为,不断被迫做选择的过程,也是认清自己想要什么的过程。
很多人怕选择,因为怕选“错”,从而把自己的人生推向一条错误的道路。实际是,选择没有绝对的错或对、好或坏,每一条路有每一条路的风景,也一定会错失另一条路的风景。就像美国诗人罗伯特·弗罗斯特的诗歌《未选择的路》开篇:
“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
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……”
诗人罗伯特·弗罗斯特给出的答案是,走一条“少有人走的路”。
笔者想说,走一条事后想起来,更不后悔的路。
回到本题:是留在美国寻找机会未果,发现浪费了半年更后悔?还是回到国内,发现情况不如预期,后悔自己没有多待一段时间保持留美机会更后悔?
祝题主也祝本文的读者,都能做出自己“更不后悔的选择”。
本文版权属于孟小洁律师事务所(www.menglawgrp.com)。如需转载,请在文章开头处用以下格式清晰注明原作者和出处,违者必究:
原作者:孟小洁律师
出处:www.menglawgrp.com
文中内容,仅限于一般情况的讨论,并非法律意见。如有个别案件问题,请咨询自己的律师。如果您想对您的情况进行评估,请发送邮件至info@menglawgrp.com,电话626-339-9363。本所公众号“闲话移民”,分享美国移民法律干货,探讨中美文化差异,欢迎关注xianhua_immigration(可扫描底部的二维码)。
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